学生和监护人的重要政策
1. 从学生提出请求(退学/退款)到发放符合条件的退款金额的最长处理时间不应超过学生退学/退款请求后的7个工作日,注册处和学生支持服务部需要告知学生退款的计算方式。
2. 由于学生合同可能因签署的时期不同而有所不同,且每份学生合同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应参照与学院签署的每份学生合同中关于以下退款条款和条件的规定:
a. The PEI will notify the Student in writing within three (3) working days after becoming aware of any of the following (each a "Refund Event"):
b. 如果标准学生合同第3.1(a)至(c)条中的任何退款事件已发生:
c. 如果标准学生合同第3.1(d)至(e)条中的任何退款事件已发生,私立教育机构应通过书面通知合同方立即终止合同。
d. 如果合同根据标准学生合同第3.2(b)条与第3.1(a)条一并适用而终止,私立教育机构应在终止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方支付的所有课程费用和杂费。
e. 如果合同根据标准学生合同第3.2(b)条与第3.1(b)条或第3.1(c)条一并适用而终止,私立教育机构应在终止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按课程未完成部分或期限的比例(以较高者为准)向合同方退还课程费用和杂费。
f. 如果合同根据第3.3条或标准学生合同第3.2(c)条与第3.1(a)条一并适用而终止,私立教育机构应在终止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方支付的所有课程费用和杂费。
g. 如果合同根据标准学生合同第3.2(c)条与第3.1(b)条或第3.1(c)条一并适用而终止,私立教育机构应在终止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按课程未完成部分或期限的比例(以较高者为准)向合同方退还课程费用和杂费。
a. 尽管本合同中有任何其他规定,合同方有权在冷静期内的任何时间通过书面通知私立教育机构立即终止合同,而无需对私立教育机构承担任何责任。私立教育机构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课程费用和杂费。
a. 在不影响标准学生合同第3.1至3.8条的前提下,合同方可在课程完成日期前的任何时间通过书面通知私立教育机构终止合同。收到此通知后,私立教育机构应在七(7)个工作日内根据附表D向合同方退还相应金额(如有)。
6. 由于退款表可能因签署的时期不同而有所不同,且每份学生合同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应参照与学院签署的每份学生合同中关于退款表(学生合同附表D)中规定的退款百分比。
7. 作为准备学生合同的内部员工的参考指南,以下是需要输入的退款表参考内容。
| [附表B和C项下支付的课程费用和杂费金额]的百分比 | 如果收到合同方的书面退学通知: |
|---|---|
| 100%(扣除不可退还费用) | 课程开始日期前20个工作日以上 |
| 50%(扣除不可退还费用) | 课程开始日期当天或之前,但不超过课程开始日期前20个工作日 |
| 25%(扣除不可退还费用) | 课程开始日期之后,但不超过课程开始日期后5个工作日 |
| 0% | 课程开始日期后5个工作日以上 |
8. 学生合同中所有不可退还的金额都应予以突出显示。作为准备学生合同的内部员工的参考指南,以下是不可退还费用的参考内容:
9. 学院将向学生说明退款金额的计算方式。
1. 从学生提出任何转换、延期和退学请求到书面通知学生结果的最长处理时间不应超过4周。
2. 学院将根据以下定义处理学生请求:
6. 注册处和学生支持服务部应确保他们将所有学生准证持有人状态的任何变化通知ICA。这将包括以下政策指南:
7. 当学院批准课程转换或延期后,需要签署新的学生合同和/或学生合同补充协议。
8. 对于任何课程转换、退学或延期,如果学生未满18岁,学院需要获得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1. 学院需要确认并处理所有反馈,并确保投诉符合其争议解决政策和程序。
2. 注册处和学生支持服务部或人力资源执行官应在收到任何正式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回复相应利益相关者。这是为了确保利益相关者知道学院已收到投诉并正在处理中。
3. 所采取的任何后续行动(如需要)需要得到提供反馈者的确认。
4. 所有投诉必须在21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果未遵守截止日期,必须通知相应利益相关者并说明延迟的原因。
5. 所有反馈都应记录在案,包括后续行动,将作为持续改进的一部分进行评估和分析。
6. 如果反馈或投诉仍未解决,或受害方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案件将转介给第三方组织进行调解。